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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似前幾篇文章所介紹之澳洲社區居家照顧系統, 台灣從近幾年努力推廣的十年長期照顧計畫,也開始著手於台灣的社區照顧系統. 然而,目前十年長期照顧計畫中, 政府雖然積極規劃各縣市有長期照顧管理中心, 有管理專員去個案家訪視,協助安排適宜之服務(類似澳洲居家照顧中的ACAT檢查員角色),但似乎效果不佳.

筆者針對近幾年台灣的研究所做的調查,分析出了以下的原因: 1.政府未積極主動提供長期照顧資訊:多半名種遇到家中需要照顧的長輩,第一步都會請求醫療協助,再來就是尋求請外勞. 但是許多長輩需要的可能僅是單純的陪伴購物,和協助做簡易的日常生活家務. 這些長輩可能因為種種原因,被限制在家(無論是子女忙於工作所以囑咐或是行動不便等原因),導致抑鬱引起身體病痛,而子女能求的解決辦法, 就是訴求醫療協助. 難道我們沒辦法再積極地告知有長期照顧的資訊,讓服務能更貼切到他們需求嗎? 第一線的醫療人員, 應該徹底了解長期照顧服務,以便轉介個案. 一方面減少醫療資源浪費,一方面讓照顧者和被照顧者都能得到喘息與協助 2. 長期照顧所以提供的資訊片段或服務不完全: 政府僅提供有限的人力與時間, 實在不夠足以負擔現在人民對於老年照顧的需求, 而提供的服務品質,也無法嚴格把關,反而在民眾尋求服務時,把關過緊,讓民眾申請有重重困難,這實在值得檢討. 

以上這些原因,其實不只是在台灣發生,連福利很好的澳洲也面臨相同的問題,於是澳洲政府訂定未來至2025年,澳洲將積極發展"消費者導向照顧(CDC)"和成立"Wellness model(強調恢復自主獨立,取代依賴照顧服務員)",期待將把確實的居家照顧服務擴展到所有需要的澳洲國民身上, 並且努力尋求更多財源,可能透過提高聯邦政府稅收或實施長照保險, 來提高老年照顧的預算,以便因應未來高齡人口之需求. 澳洲如此積極,那台灣呢?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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